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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廂內乘客緊急救出方法
出處   【中華民國電梯協會】
 
由 "關人"係乘客在車廂內仍然不能開門的時候,通常由該大樓的管理者向所保養電梯公司連絡,而依賴技術人員救出。但是像災害發生於人身的時候,或者由於有第三者向"119"等通報時,就成為消防救助隊出勤的事情,然而那個場合,只是危險,並沒有緊迫人命時,最適當的救助方法,還是等待保養電梯公司技術人員來處理。
但是從保養公司派技術人員到達現場會有時間上之耽誤,或是到達有困難時;救助隊就請按照下記,執行救助活動。
但是由於救出被關在車廂裡面的乘客,必須要有關於電梯的構造和安全裝置的知識,如果沒有這些相關知的人,做救助活動,反而會把事故擴大,並可能造成二次災害,需要注意。
     
4-1 接到"關人"的通報時
  4-1-1 確認通報內容
    向通報的人(大樓管理者或居住者)確認建築物名稱 地址、車廂內有無乘客及狀況、電梯保養公司名稱,並緊急連絡專業技術人員,出勤處理。
  4-1-2 立即出勤
    通常接到通報後出發救援至到達的時間需迅速,有些公司規定市區在30分鍾以內,市效兩個小時內到達。
   
4-2 到達現場後
  車廂是除了構造上輕微的部份以外都用不燃性材料製造,其構造是為了讓車廂內的人有觸及外面東西之虞。
  4-2-1 首先會見大樓的管理人員
    到達現場後,首先第一件事要會見通報者,管理人或者知道事故詳細狀況的人,聽聽大致內容。
  4-2-2 在救助前用對講機連絡車廂內乘客並安撫之,或者於接近車廂停止位置之乘場,直接對話"只要於車廂內保持靜止就不會有落下和窒息等危險"。並查明車廂內有沒病人,也是須要的。
  4-2-3 對電梯保養公司做確認
    如有大樓的管理人員在場時,救出乘客之要求是應該由管理人員事先已經向保養公司連絡完成的。不過為了慎重,有沒有將大樓名和事故內容正確傳達,又保養公司的技術人員何時能到達現場等須要查明。如果這些處置沒完成時,就須迅速採取連絡。(保養公司名和電話號碼通常在車廂內及管理室張貼)
  4-2-4 調查電梯停止的原因
    電梯係以乘客的安全為第一而所製造的,如對安全行走之條件沒有備齊時,就不會運行。且在行走中如有不安全之狀態發生就會停止。例如乘場門打開時,就不會運行,另行走中,一有安全裝置動作時,就停止運行。由於地震、颱風或打雷等天災,致使發生廣泛性區域停電是不用說的,且因大樓火災和館內電源裝置的故障原因,電源被切斷,車廂被停在樓與樓間,也是常發生的事情。
     
4-3 救出的方法
  按車廂停止的位置,做救助活動時。乘客或救助者皆有可能掉入升降路內之危險,是應注意的。
  4-3-1 停電的時候
    在停電的時候,車廂立即有停電燈會開燈。如電能在短時間內修復,則由對講機或者乘場側傳達告知乘客安心。當電源恢復後,將其中的一個樓按扭按下去,此時電梯應該會依正常狀態運行。根據因為停電使電梯停止的多數實例,其中80%會停在有乘場的樓附近,在那時候由乘客用自力打開車廂門,致使乘場門亦同時開而可以逃到外面。此時基於安全上考量,應在機械室將電梯電源切斷。這是由於在逃出中,假使電源恢復,保證電梯將不會運行而危害乘客。如停電須長時間才能修復,就把電梯電源切斷,而著手按下面4.3.2.2以後,做救出作業。
  4-3-2 鋼停電以外原因使電梯停止時
    4-3-2-1一方面和車廂內的乘客取得連絡,一方面教他按開門按鈕或目的樓按鈕,乘場按鈕也試按看看;那樣作門也許會打開,說不定電梯還會運行。如果不運行時就切斷電梯的電源開關)。
    4-3-2-2接著使用解鎖鑰匙開乘場門(圖1),並讓乘客用手試開車廂門(圖2)。
   
(圖1 )
(圖2 )
    如乘場門,車廂門不能一起開時,應調查車廂的門檻與乘場的門檻之段差,如車廂的門檻心乘場的門檻在60cm以內取上或下時,依照下面的方法把關閉側的門輕輕地打開,做救出動作(圖3)。
    (1) 乘場門使用解鎖鑰匙來開時(圖1),就用手開車廂門。
(2) 讓乘客用手開車廂門時(圖2) 乘場門的內鎖裝置(鎖門裝置) 如由車廂內可以解開就解開此裝置,用手開乘場門。
    4-2-2-3如車廂的門檻比乘場的門檻降下於60cm以上未滿120cm時,就依照4.3.2.2同樣的方法開乘場門及車廂門,由乘場將足凳等送入車廂,做救出工作(圖4)。
    4-3-2-4如車廂的門檻和乘場的門檻有很大的段差時,乘客想解開門鎖裝置,將遇到困難,此時就要等到保養公司技術人員到達,修護為原則。 由於從乘場側開門的解鎖裝置不一定在每一樓之門都有,通常會設置在最下層、最上層、基準樓等。 如接近車廂停止位置的乘場門,沒有解鎖裝置,開門有困難,此時最好是得到保養公司技術人員之協助。如果那樣也不可能時,對有解鎖裝置的上部樓的門用鑰匙開後 使用繩梯等進入車廂頂,從那裡用手解鎖後開乘場門。如果在上部樓都沒有設置解鎖裝置門時,就使用拔釘器和鐵槌弄壞停止裝置附近的乘場門履(門檻溝連關的金屬)做救出工作。
    另外可由車廂救出口,將乘客救出(圖5)。
車廂頂的救出口打開後,送入足凳等,而從救出口確認安全後,做救出工作。 因會有掉下之危險,注意此時車廂的門是絕對不能開的。
   
(圖4 )
(圖5 )
 
"關人"時手動操作的救出方法
出處   【中華民國電梯協會】
 
如車廂的門檻和乘場的門檻有很大段差時,乘客想解開門鎖裝置,將遇到困難,此時就要等到保養公司技術人員到達條護為原則,已經由前項敘述時。但是在緊急時,限於齒輪式捲揚機,由訓練過之消防隊員2人以上,按照下列方法做救出工作。但是此項行為是危險的,事先應有充分的實際經驗及訓練才能勝任。
工作程序
1• 切斷主電源開關(圖6)
2• 要確認全樓乘場門皆關閉。如果有開的門就須關閉。
3• 用對講機與乘客確認車廂門須關閉,並告知將以微動方式來運行電梯。
4• 旋轉把手安裝在電動機軸,用雙手確實保持(圖7)。其他工作者將開放電磁制動器上之槓桿。(圖8)
 
(圖6 )
(圖7 )
(圖8 )
   
5• 依照操作旋轉把手之人之信號,其他的1個人把制動器作一點一點開放。 把旋轉把手配合向左或向右,二者之中較輕的方向轉把手而運行車廂。 向輕的方向運行車廂時,如果到有解鎖裝置之乘場門尚有非常遠的距離,此時也可以放向重的方向轉把手。 因為會有被旋轉把手扭轉的情事,故每轉半回,就須按制動器。且依車廂內乘客多寡,有時只開放制動器時,就會使車廂運行,是須要注意的。操作制動器動作時,應在槽輪的相及側進行為宜。(圖9)
 
(圖9 )
6• 在機械室一方面確認車廂的位置,一方面把車廂開到設有緊急解鎖裝置樓的水平附近。車廂之位置是可由機械室的樓置選擇器或者調速機的指針等判斷。需要知道移動距離時,就在捲揚機的槽輪作個記號,而測定記號之移動距離(圖10)
7• 把開放槓捍及旋轉把手卸下來。
8• 按照前敘述的4.3.2.2做救出乘客,於工作時須確認車廂門、乘場門全部關閉。在救出過程即使電源修護,也須讓電梯停止,因此電源開關切斷,是確實且必須執行的。
 
(圖10 )
 
火災發生的時候,該怎麼應對呢?
出處   【中華民國電梯協會】
 
6-1 在大樓內發災時,雖起火點遠離電梯的機械室或升降路場所時,也會隨著消防作業,而將電源切斷,因此會引起"關人"之虞。故在避難時,不應該搭乘電梯,而利用樓梯較為安全。大樓內的電梯原則上會被叫回避難層,關門後停在那裡。只有緊急用電梯,會在消防活動中使用而不在此限。另,有附加火災管制運轉之電梯,會受到操作設置在監控室等的管制,會自動回到特定避難層,隨後在一定時間後,關門停止運轉。
   
6-2 在電梯機械室發生火災,且擴大燃燒時,就使用電器機器用滅火器等滅火。同時並與車廂內乘客取得連絡,一方面將電梯主電源切斷,這電源開關應該設在機械的出入口附近,如果不能接近該關關時,可以切斷電氣室的電源開關。車廂如停在樓與樓間,那麼就按照前敘述4-3-2的程序做救出乘客。
6-3 在電梯升降路內發生火災時,因為升降路幾乎沒有可燃物,只要車廂內不攜帶大量之可燃物,以其燻黑程度,是不會燃燒擴展的。但是,對於電線及導軌潤油所產生的煙有必要注意。
 
地震發生的時候,該怎麼處理呢?
出處   【中華民國電梯協會】
 
7-1 行走中的車廂是在最近樓停止,等乘客避難後把門關好而切斷電源開關。電梯係因地震會發生停止運行,為防止在樓與樓間成為"關人"現象,故不可以作為避難來使用。另,有附加地震時管制運轉裝置的電梯,地震感知器一有動作就自動的將電梯於最近樓著床,在一定時間後關門,並停止運轉。在地震後先行運轉後再開,對於震度階級3(弱震)相當程度的時候,是可以授權管理技術者執行。但震度階級4(中震)相當以上的時候,則需電梯專門技術者檢查和確認有無異常是應該而且必需要做的。
   
7-2 如果乘客不幸的被關在車廂內時,按照前敘述4-3-2的程序救出。不過,在做救出完成後須依上記的檢查,同時在確認後工作未做完時,車廂是要停止運轉的。
電梯關人故障的的原因
 
電梯"關人"的原因,綜合各項因素,大約有50%是使用不當及不良的管理維持等造成的。
     
8-1 因利用者不當使用造成的事情約有:
  1• 操作錯誤:緊急停止按鈕誤操作,其他操作盤上的按鈕和開關的誤操作。
  2• 惡作劇:在車廂內亂蹦亂跳、亂鬧、又在行走中想做開門之動作,故意按緊急停止按鈕等。
  3• 疏忽:門夾住東西。
    以上這些事情,將會使安全裝置作用、電梯會立刻停止。這樣的停止由乘客面看起來雖是" 故障",但是機械本身是因為要做正常保護而停止的情形,嚴格來說並非"故障"。但是此時乘客如想作強硬逃出動作時,可能會有其他因素,而引起二次災害之恐懼。(需注意細長的物件像電線狗鍊子、長條木等)。
   
8-2 因管理維持方面不完善,而發生的情形約有:
  車廂是除了構造上輕微的部份以外都用不燃性材料製造,其構造是為了讓車廂內的人有觸及外面東西之虞。
  1• 未由專業廠商定期保養及檢查。
  2• 清掃不良:乘場門、車廂門的門檻溝垃圾,異物堵塞。
  3• 處理不良:主開關切斷。
  4• 建築物機器不良:電源保險絲熔斷,電源不足。
  把這些關人故障作成統計表時,會有"關人"件數非常多之感覺。但實際上"關人"的機率,則以100台電梯做1個月運轉統計,約是0.7次以下之機率。